专业代码:550106(原专业名字代码:环境艺术设计650111)主考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1、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考是国内高等教育基本规范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它是国内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目的是把学生培培养能适应21世纪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学会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入门知识,拥有环境设计专业有关方向(如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辅助设计能力或专项设计能力,拥有设计表达和施工图制图能力,能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辅助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2、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考专科层次。依据高等教育自考的特征,重视考核应考者学会入门知识的程度,与应用入门知识剖析问题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相一致,但专业课程设置更具合理,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常识的实质应用能力。全部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为78学分。凡获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别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3、培养目的与基本需要
(一)培养目的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革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进步需要,学会环境艺术设计及相邻专业基本理论和入门知识,可以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展示设计及家具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需要本专业需要知道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有关方向(如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入门知识和专业规范,具备辅助设计、专项设计、设计表达、施工图制图的基本能力,拥有各类设计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主要包含:
1.学会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入门知识;2.拥有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其中一项的基础理论和入门知识;
3.具备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室外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其中一项的辅助设计能力或专项设计能力;4.学会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文件规范和制图规范;
5.拥有设计表达和施工图制图能力;6.学会各类设计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7.熟知国家艺术设计范围的基本政策与法规;
8.拥有对新常识、新技能的学习力和肯定的革新能力。4、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名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6层次:专科主考院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旧专业代码及名字:FJ650111环境艺术设计
序号 |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字 | 学分 | 考试方法 | 衔接属性 | 旧计划课程代码 | 旧计划课程名字 | 备注 |
1 | 必设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2 | 必设1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3 | 必设1 | 13809 | 计算机设计软件运用 | 8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692 |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 省考 |
4 | 必设1 | 14236 | 室内设计基础 | 8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707 | 建筑设计基础 | 省考 |
5 | 必设2 | 00688 | 设计概论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688 | 设计概论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6 | 必设2 | 00708 | 装饰材料与架构 | 5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708 | 装饰材料与架构 | 省考 |
7 | 必设2 | 14731 | 专业成效图 | 6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705 | 表现图技法 | 省考 |
8 | 必设2 | 14733 | 专业制图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706 |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 | 省考 |
9 | 必设2 | 14107 | 人体工程学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599 | 素描(三) | 省考 |
10 | 必设2 | 14426 | 项目综合实习(实践) | 4 | 实践 | 公共基础 | 09965 | 室内设计毕业设计 | 省考 |
11 | 选设 | 06220 | 形态与空间造型 | 5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709 | 室内设计 | 省考 |
12 | 选设 | 00675 |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 8 | 实践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础 | 00675 |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 省考 |
13 | 选设 | 00711 | 展示设计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711 | 展示设计 | 省考 |
14 | 选设 | 00710 | 家具设计 | 6 | 实践(能力考核) | 公共基础 | 00710 | 家具设计 | 省考 |
15 | 选设 | 00712 | 建筑工程定额预算 | 4 | 实践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础 | 00712 | 建筑工程定额预算 | 省考 |
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8学分。2.旧计划已通过(04729)“大学语文”4学分和(00674)“色彩”3学分课程的考生,可任选顶替等于或低于该学分的新课程。 |